為保證我公司配送食品安全,保證食品品質的穩定性,我公司的食品供應均以定點單位為準,我公司同時將其納入管理控制環節,監督其所供應食品的質量安全。
1、我公司建立有食品供應商管理臺賬,食品供應商必須進入管理臺帳后才可向公司進行食品供應。臺帳應含有購貨日期、食品名稱、規格、數量、供貨商名稱、生產日期、保質期、食品的感官性狀、所索取證票種類及采購員簽字等內容。
2、所有食品供應商,在進入我公司食品供應鏈條時必須進行資格審查和信譽度評價;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,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:營業執照、生產許可證、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;必須簽訂采購合同,在合同中必須注明有關食品安全、食品質量的內容。
3、供應商管理臺賬中的企業,均需要按每半年一次的頻率進行評價,評價從企業資信、供貨及時性、供貨食品質量、食品相關票證、售后服務等方面進行,對評價不合格的供應商退出供應商管理臺賬,不得繼續向我公司供應食品類產品。
4、向我公司提供食品的供應商,在與我公司進行業務往期間,均需要保證食品合格率,若發現其提供的食品已保質期不符合要求,除當場拒收外還需要以發生不合格事件記錄在管理臺賬中;發生多次且不改正者將從供應商管理臺賬中清除。
5、向我公司提供食品的供應商,在與我公司進行業務往期間,食品相關票證的真實性和及時性均需要保證,對于提供虛假票證者發現一次即清理出供應商臺賬;提供票證不及時者可視情形限制其供貨量,經常提供不及時則清理出供應商臺賬。